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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第一章  毕业生工作会议   
5月17日(周三)14:30,学校在东区师生活动中心五楼报告厅召开本科   
毕业生工作会议,党政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学生工作部处、研究生院、校   
学位办、招生就业处、教务处、财务处、资产与后勤保障处、基本建设   
处、保卫与校园管理处、后备军官选培办公室、校团委、校友总会、图   
书馆、网络信息中心、档案馆、医院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将到会介绍有   
关工作安排,接受现场咨询。请各院、系学生工作负责人、分团委书记   
、团总支书记和本科毕业班班主任、班长、党支部书记、团支部书记参   
加。会前,各本科毕业班班长在会场入口处领取本指南及《中国科学技   
术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各项工作日程表》、《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  
》和《2017届本科生毕业离校手续单》等材料。   
 
第二章  关于“毕业离校手续单”和学生证   
毕业生请核对《2017届本科生毕业离校手续单》上已打印的本人系别、   
学号、姓名等内容,填写毕业去向、联系方式等相关栏目,对离校手续   
单上显示的须办理的项目,自行前往有关单位办理。5月24日,可至学生   
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离校手续,参加集中办理的部门为财务处、图书馆、   
网络信息中心用户服务部、学生工作处助学办公室、有关银行等。其余   
项目分别至各院系及有关单位办理。   
离校手续单办妥后,学生签名,由班主任收齐并于6月22日前集中交学生   
工作处学籍办公室,地点:东区老图书馆408室,联系电话:63602565。   
学生证不回收,由各院系加盖“注销章”(学生工作处原已统一制作发   
放)后给学生留作纪念。   
 
第三章  集中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  
集中办理有关离校手续的时间为5月24日,地点为学生服务中心一楼会议   
室及部分办公室。   
一、结清网络费用   
办理部门:网络信息中心用户服务部,办理地点:学生服务中心一楼会   
议室。   
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后,网络通帐号可以保留一年。电子邮箱将终身保留   
,自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,半年以后转换为校友身份,邮箱地址和使用   
方法不变,空间将减少为50M,同时网络存储和个人主页/FTP服务将取消   
。请在办理离校手续以后半年内整理和备份自己的邮件和文件,以免丢   
失资料。   
二、还清图书   
办理部门:图书馆,办理地点:学生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。   
毕业生请尽快还清所有图书馆借书,如有借阅图书超期、损坏或丢失,   
按图书馆相关规定交纳超期罚款及赔偿金。   
提请特别注意:毕业生在还书时,请不要将图书放入统还箱,以免影响   
还书时间。   
三、偿还贷款、签订还款协议或展期协议   
办理部门:学生处助学工作办公室,地点:学生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。   
出国境留学者(包括到港澳台),要在离校前还清贷款后才能办理离校   
手续,其他凡是不能一次还清贷款的就业、待业、继续考研者以及收到   
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者,请于5月24日到东校区学生服务中心与银行签订还   
款协议或展期协议。   
签订《还款协议》者请带身份证及复印件、中行卡及复印件(有就业协   
议者请复印单位联系信息页);签订《展期协议》者请带研究生录取通   
知书及复印件(或录取单位开具的录取证明及复印件)、身份证及复印   
件、中行卡及复印件。具体办法详见校园网学生工作处主页“助学贷款   
”栏《还款指南》。   
另告,凡错过集中办理时间者,可随时到东区老图书馆410室办理,最迟   
不超过6月20日。提前还款可到中行合肥南城支行二楼个人金融部办理,   
也可通过中行网银办理还款,第二天去中行二楼索取还款证明。   
四、结清欠缴的学杂费   
办理部门:财务处,地点:学生服务中心103室,电话:63602939。   
财务处已将欠缴学杂费的同学名单发至各院系,请各院系通知学生尽快   
缴清。班主任老师可通过校园网财务查询平台    
/实时了解欠费学生缴费动态。   
交费方式:   
1、网上交费,登录财务处网络缴费主页  ;   
2、银行柜台交费,省内建设银行、中行合肥南城支行柜台办理;   
3、现场交费,地点:学生服务中心103室。   
 
第四章  分散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  
一、归还公物   
毕业生归还在本院系所借公物。   
二、团组织关系接转   
团组织关系转出由团支部统一到本院系分团委、团总支办理。   
三、党组织关系接转   
办理部门:各院级党组织(学院、实验室党委或党总支)。   
(一)校内接转   
1、留校学习的毕业生党员,如仍在本系党总支范围内,不需转移党员组   
织关系;   
2、若到学院内其它系党总支学习,由所在系党总支开具“校内组织关系   
介绍信”,到所去系党总支报到;   
3、若出学院到校内其他单位学习,由所在院级党组织开具“校内组织关   
系介绍信”,到所去院级党组织报到。   
(二)校外接转   
1、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,应到所在院级党组织开具“校外组织   
关系介绍信”,到所去单位上级党组织,并填写迁出党员登记表。请毕   
业生党员务必事先与所去单位联系,确定接转组织关系的上级党组织名   
称。省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必须为县委组织部及以上党组织,省内   
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必须为单位党委组织部门。   
 2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,组织关系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   
地的党组织,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(劳动)部门所属的   
人才(劳动)服务机构党组织;具体办理方法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   
生党员相同。   
 3、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党员,由本人填写保留党籍的审批表(一式四份   
),由所在学院党组织审批办理。   
四、户口迁移   
负责部门:保卫与校园管理处户籍管理办公室,办公地点:学生服务中   
心107室,联系电话:63602311。   
(一)入学时将户口迁到学校,已参加派遣的本科毕业生的户口由户籍   
管理办公室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。   
(二)到外校读研的学生,拿到《录取通知书》后到户籍办领取《常住   
人口登记表》自行前往包河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迁出手续;继续在本   
校读研的学生户口不迁,无需办理手续。   
(三)本科生办理离校时,离校手续单不需要到户籍办签字盖章。   
(四)6月20日下午14:30~17:30,集中发放本科生《户口迁移证》,地   
点:学生服务中心107室,请班主任签字领取后及时交给学生到迁入地落   
户。   
(五)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离校手续和户口迁移,逾期按公安   
部门和高校的相关规定处理。   
五、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的离校手续   
(一)毕业生的校园一卡通IC卡有效期分两种情况:   
留校读本校研究生的,有效期至9月15日,逾期自动停用;   
其它毕业生有效期至7月15日,逾期自动停用。   
(二)校园卡中的余额如在有效期内消费完,就不需要再到校园一卡通   
管理结算中心办理任何手续;如未消费完,由于技术原因,需在停止消   
费7天后,到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凭身份证办理结算,提取余额(暑假期   
间每周一上午9:00~12:00,下午15:00~18:00办理)。   
(三)留校读研究生的,请在旧卡到期前,带旧卡和录取报到证到网络   
服务部柜面免费换发新卡,并结转旧卡余额。   
(四)出国留学的毕业生若需延长校园卡的有效期,可到一卡通管理结   
算中心凭离校手续单办理延期手续,有效期可延长到12月31日。   
(五)个性化延期毕业的学生凭教务处出具的延期证明到校园一卡通管   
理结算中心办理延期,原卡方可继续使用。   
(六)毕业生可选择使用一卡通完成“毕业生首次捐赠”(见第九章)   
。   
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地址:东区师生活动中心一楼,电话:6360394   
9;西区师生活动中心一楼,电话:63601905。   
六、退宿手续   
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学生退宿手续,地点:学生所住各公寓楼管   
理员办公室。   
(一)时间   
6月6日~6月22日(双休日正常上班),毕业生在本楼管理员办公室办理   
毕业生退宿、离校手续,并在离校手续单上加盖离宿专用章。未在校住   
宿的本科毕业生请到东校区学生公寓321楼102房间办理离校、签字手续   
。在学校规定的离校日期(6月22日)前办理完毕离宿手续但暂不退房的   
,临时收取押金壹佰元。毕业生离宿、退钥匙时,由本楼管理员查验宿   
舍家具设施无误后,退还押金。   
继续在本校读研的本科毕业生可以延缓退宿,学校将重新安排住宿,具   
体安排时间另行通知。   
(二)说明   
1、学生毕业离校前,欠费的学生请到财务处(学生服务中心103室)结   
清住宿费。   
2、毕业生如遇白天退房而需夜间离校时,由各楼值班门卫负责查验房间   
的家具设施、退还押金。   
3、继续在本校读研的本科毕业生,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离校手续   
,但可以允许暂在原宿舍住宿,等待重新安排宿舍的通知并办理入住手   
续。   
4、已办完退宿、离校手续的本科毕业生,从6月23日起,请不要将行李   
存放在原住空房间内,以免丢失。否则,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  
5、2013级个性化到2014级的本科生,凭教务处出具的学籍异动单在6月2   
0日前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(东校区学生公寓321楼102室)办理完调房手   
续。   
(三)温馨提示   
毕业生在退宿离校期间应增强防盗、防火的安全意识,保管好自己的贵   
重物品、现金和各类证件、证书,以免遗失。   
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学生退宿手续,地点:学   
生所住各公寓楼管理员办公室。   
七、医疗费用   
协调部门:科大医院。   
1、门诊医药费或住院费二次报销,请在离校前,在通知的报销时间(保   
险公司来校时间请查阅医院网页有关通知),将有关材料提交给理赔员   
。   
2、外地住院费用报销请在离校前,将有关材料提交到科大医院(东区)   
三楼医保办。   
八、归还空调电能卡、遥控器,结清余额   
结清余额办理部门:资产与后勤保障处,地点:东区321楼131室、西区5   
号楼110室;归还空调电能卡、遥控器办理部门:各楼楼管员处。   
6月13日~6月22日,学生可至上述地点办理归还空调电能卡、遥控器及   
领取卡内余额手续(结清余额时间:6月13~18日,每天下午工作时间办   
理;6月19~22日,每天全天办理)。每宿舍可选定1名同学负责办理,   
其他同学在离校手续单相应栏目注明负责同学姓名即可。负责同学至楼   
管员处借出“电能回读卡”,读取本宿舍电数,携电能卡及“回读卡”   
在能源保障中心领取剩余钱款,将空调电能卡、遥控器、“回读卡”交   
楼管员。   
 
第五章  毕业生体检   
一、时间   
5月20日(周六)上午8:00~11:00。   
提请注意:5-7月份为我校教职工体检时间,为避免相互影响,请同学们   
尽可能安排在5月20日上午体检。   
二、体检表   
5月18日~19日,毕业生班主任或班长到科大医院(东区)一楼财会科7   
号窗口领取体检表(以班为单位),并缴纳体检费每人12元。   
三、注意事项   
(一)参加体检的毕业生务必填写自己的学号、姓名等相关信息。   
(二)本次体检不抽血化验,不必空腹。   
(三)本校读研和出国读研的毕业生可不参加本次体检。   
 
第六章  托运行李   
托运行李由保卫与校园管理处联系安排,联系电话:63602435。   
时间:6月19日~6月21日;地点:东区320楼、321楼、221楼附近以及西   
区学生活动中心广场各设一个点。   
 
第七章  填写《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》   
5月24日前,毕业生本人做自我鉴定(不少于200字),5月26日前由各院   
系组织鉴定并交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后,取回归入毕业生档案。   
 
第八章  “See You”2017毕业纪念晚会   
5月21日晚在东区大礼堂举办“See You”2017毕业纪念晚会,负责单位   
为:校团委、校友总会、校研究生会、校学生会、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   
委员会。  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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